
金信期货一营业部总经理获缓刑
和讯网消息 7月17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布何敏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何敏在任职金信期货岳阳营业部总经理期间,为多位客户介绍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配资服务,导致风险过度放大,造成客户严重亏损。通过获得手续费返佣和配资利息返佣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14万余元。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敏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何敏,女,1983年11月22日出生,湖南省汨罗市人,,汉族,本科文化,湖南金信期货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汨罗市,住湖南省汨罗市。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4月9日被湘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湘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4月14日被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取保候审,本院于2016年12月19日决定重新对其取保候审。现在家。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期货业务,通过出借私人期货账户或利用“众期金融资产管理平台”软件开设子账户的方式,组织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并为客户提供配资服务,涉案金额巨大金信期货有限公司配资,严重扰乱了期货市场秩序。

被告人何敏2014年2月担任金某2期货岳阳营业部总经理以来,明知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具备开展期货业务资格,为该公司先后介绍了杨某1、罗某、钟某等并不具备股指期货交易资格的客户进行股指期货交易,并提供配资服务,导致风险过度放大,造成客户严重亏损。被告人何敏通过为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非法期货经营活动介绍客户, 通过获得手续费返佣和配资利息返佣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23元。
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叶某在证言中称,何敏遇到有股指期货配资需求的客户后与蔡某或张某2联系,将一份协议一式两份打印给客户签约后,由何敏将协议两份寄给坤州大德公司,坤州大德公司收到后在协议上盖章,将其中一份协议直接寄给客户本人。坤州大德公司还会提供一个资金账户给客户作为结算账户金信期货岳阳营业部总经理因配资非法获利获缓刑判决,客户交纳一定数额的初始保证金后,坤州大德公司就会为客户提供一个操作股指期货的交易账户
叶某称,被告人何敏的报酬主要有返佣和内返,“返佣”是坤州大德公司为客户提供配资只收取1%的月息,何敏等人介绍客户可以要求客户交纳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坤州大德公司收取利息后将超出部分返还给何敏等人;“内返”是期货公司对内部员工开展业务情况的佣金返回,具体比例每个公司有所不同。返佣和内返是通过坤州大德公司老板金某1在招商银行的账户发放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敏违反国家期货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期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居间介绍客户,配资后从事股指期货交易,从公司以返佣方式非法获利,扰乱期货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何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被告人何敏获得的违法所得.23元,予以追缴。



